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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消息

2024/03/25

學校定位

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於2010年六月完成教育部立案,係教育部體制下的宗教研修學院。以訓練蒙神感召之青年男女,使成為有效之基督工人為宗旨;教材植根於全部聖經,並仰賴聖靈為導師,引領學生徹底認識聖經,且養成忠誠愛慕,切心研究,始終持守真理之良好習慣;俾能存心愛主,推己及人,以致甘心犧牲一切,事奉基督,引人就主而歸榮耀與父神。

招生組別、招生名額、報考資格、畢業要求:

研究所碩士班

招生名額

報考資格

畢業要求

神道學組 16 凡已在教育部立案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領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確蒙神感召有志擔任教牧或宣教工作者可報考。 畢業須修畢92學分並完成教會實習12學分,修業年限為3年。
修畢規定學分(含論文)並通過學位考試者,頒發神道學碩士學位(Master of Divinity)。
基督教研究組 2 凡已在教育部立案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領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蒙神感召有志職場宣教或帶職事奉者(双職傳道、職場事奉、福音機構同工、教會內各類事奉同工、傳道人配偶)。 畢業須修畢60學分。不需教會實習學分。修業期限為3年。修畢規定學分(含論文)並通過學位考試者,頒發基督教研究碩士學位(Master of Christian Studies)。
在職專班 15 凡已在教育部立案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領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蒙神感召有志職場宣教或帶職事奉者(双職傳道、職場事奉、福音機構同工、教會內各類事奉同工、傳道人配偶),因工作因素僅能於夜間或假日時段進修。 畢業須修畢42學分。不需教會實習學分。修業期限為三年(至四年)。
修畢規定學分(含論文)並通過學位考試者,頒發聖工碩士文學學位(Master of Arts (MA) in Christian Ministry)。

 

 

 

 

 

 


 

 


聯絡我們
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 (教育部立案)
(02)2720-3140  分機147  教務處/林姊妹
e-mail:acd@tbts.edu.tw
地址: 110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394巷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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