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以供參考
主旨: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
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 110年6月10日以院臺衛字第1100016460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0年6月10日院臺衛字第1100016460B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下載檔案 - 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pdf下載檔案 - 教育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