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 - 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 跳到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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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

親愛的師長、同學:平安!

一、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111年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說明如下:
(一)高屏地區:荔枝-111年1月17日至2月18日;龍眼-111年2 月7日至3月4日。
(二)嘉南地區:荔枝-111年2月7日至3月8日;龍眼-111年2月 21日至3月21日。
(三)中彰投雲地區:荔枝與龍眼-111年2月7日至3月11日。
(四)苗栗地區:荔枝與龍眼-111年2月14日至3月18日。
(五)分區以外之地方政府,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轄區農業改良場提供防治建議。
相關核准之環境用藥,請逕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網站查詢。

二、其餘相關事項請詳附件。


下載檔案 - 教育部 函.pdf
下載檔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pdf
下載檔案 - 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脂肪酸鹽類(皂鹽)防治注意事項.pdf
下載檔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荔枝椿象防治工作專案小組聯繫窗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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