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體資料使用規則
民國96年7月制定
民國98年7月修訂
民國98年11月24日修訂
民國105年8月12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
民國112年12月22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
一. 宗旨
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為提供讀者借閱與使用本中心之多媒體資料,制定多媒體資料使用規則 (以下簡稱本規則)
二. 服務對象
1. 本校專兼任教師與客座教師
2. 行政同工
3. 全修生及眷屬
4. 已辦理證件之校友
5. 選修生僅限館內使用
三. 各類型多媒體資料及借閱規則
2. 行政同工
3. 全修生及眷屬
4. 已辦理證件之校友
5. 選修生僅限館內使用
資 料 類 型 | 讀 者 可 借 數量 (件) |
讀 者 使 用 期限 (天) |
逾 期 罰 款 (每件每天/元) |
---|---|---|---|
光碟片(CD)-語音 |
2
|
7
|
5
|
光碟片(CD)-音樂 |
2
|
7
|
5
|
光碟片(CD)-資料 |
2
|
7
|
5
|
光碟片(VCD) |
2
|
7
|
5
|
光碟片(DVD) |
2
|
7
|
5
|
幻燈(捲)片 |
2
|
7
|
5
|
錄音帶 |
5
|
14
|
5
|
錄影帶 |
2
|
7
|
5
|
法蘭絨教材 |
2
|
7
|
5
|
教學圖片 |
10
|
7
|
5
|
道具 |
10
|
7
|
5
|
布偶 |
5
|
7
|
5
|
1. 本中心之多媒體資料及視聽設備,採開架式管理,可在館內使用或借出使用
2. 若多媒體資料上註明「限館內使用者」,將不提供外借;如有特殊需求,得以另行向本中心提出使用申請
3.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嚴禁複制本中心的館藏視聽資料,違規者自負法律責任
4. 請保持光碟資料表面的清潔,謹防括傷
5. 借閱之資料若有破損、污穢、遺失,請負責復原、購買或議價賠償
6. 使用本中心之視聽設備請依照規定使用,並愛惜各項設備;使用時請保持館內安靜與秩序。使用完畢後請依正常程序關閉機器電源,並歸還借用資料
五. 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 若多媒體資料上註明「限館內使用者」,將不提供外借;如有特殊需求,得以另行向本中心提出使用申請
3.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嚴禁複制本中心的館藏視聽資料,違規者自負法律責任
4. 請保持光碟資料表面的清潔,謹防括傷
5. 借閱之資料若有破損、污穢、遺失,請負責復原、購買或議價賠償
6. 使用本中心之視聽設備請依照規定使用,並愛惜各項設備;使用時請保持館內安靜與秩序。使用完畢後請依正常程序關閉機器電源,並歸還借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