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

實習教育

2023/04/28
  1. 本院學生在實習工作場所實習之督導責任,由該教會之傳道人或教會指定的一位顧問負責。

  2. 本院實習處負責安排、輔導實習工作,透過實習處與教會之聯絡與教會之申請,來達成學生實習工作之目標。

  3. 每週返校及每月月初,同學應利用本院所定之手冊、表格,詳細填具,以便考核。

  4. 學生週末在台北市以外地區事奉,必須在教會住宿者,由教會供應宿舍及寢具。

  5. 細則部份請參閱 學生實習工作輔導手冊 之貳‧執行方略。

      以下實習表單請下載



下載檔案 - 學生教會實習工作請假單.pdf
下載檔案 - 112學年度學生實習工作辦法說明.pdf


回到網頁頂端